四川省副高职称评审要求_四川副高报名
四川省副高职称评审要求
近年来,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一直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副高职称评审也不例外。为了更好地推进职称评审工作,四川省制定了一系列的要求和规定,下面将详细介绍。
一、评审对象
四川省副高职称评审对象为:
1. 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内(含3年),且在我省注册的外国专家。
二、评审条件
1. 副高职称评审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在所申报岗位中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副高职称前,取得下列之一职称:
(a)教授(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b)研究员(含享受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津贴的专家);
(c)副研究员;
(d)讲师;
(e)副教授;
(f)助理讲师。
(4)在所申报岗位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并取得突出业绩成果。
2.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在所申报岗位中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3)取得正高职称前,取得下列之一职称:
(a)教授(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b)研究员(含享受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津贴的专家);
(c)副研究员;
(d)讲师;
(e)副教授;
(f)助理讲师。
(4)在所申报岗位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并取得突出业绩成果。
三、评审材料
评审材料包括:
1. 职称评审表;
2. 简历和业绩成果证明;
3. 学术著作或论文;
4. 荣誉和奖项证明;
5. 技术鉴定、验收、评审报告等。
四、评审程序
1. 申报人提交评审材料;
2. 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3. 申报人所在单位将审核结果上报省评审中心;
4. 省评审中心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评审;
5. 评审结果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上报省有关部门;
6. 省有关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省评审中心;
7. 省评审中心将评审结果公布,供申报人参考。
以上就是四川省副高职称评审要求的主要内容。职称评审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申报人应该认真遵守评审要求,按照程序进行申报,才能获得评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