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高招生工作目标责任书_四川职高升学
四川省职高招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提高四川省职高招生质量,现就四川省职高招生工作制定以下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 提高四川省职高招生比例,确保职高毕业生人数达到计划数的100%以上。
2. 提高职高招生质量,确保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强,就业稳定。
3. 加强职业教育,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二、责任分工
1.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职高招生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考试管理和结果评价。
2. 四川省职业教育中心负责职高招生的宣传、招生、就业和教学管理。
3. 各州、市、县教育考试院、职业教育中心和各类学校负责做好本地区、本学校的职高招生工作。
三、工作内容
1. 提高四川省职高招生比例,确保职高毕业生人数达到计划数的100%以上。
2. 提高职高招生质量,确保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强,就业稳定。
3. 加强职业教育,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4. 加强招生宣传,提高考生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和了解,鼓励考生选择职业教育。
5. 加强就业指导,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高就业竞争力。
6. 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证职高毕业生的质量。
7.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为职高招生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执行
1.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定期公布职高招生进展情况,加强对职高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 四川省职业教育中心将加强对职高招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职高招生的质量和就业竞争力。
3. 各州、市、县教育考试院、职业教育中心和各类学校将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积极开展职高招生工作,确保职高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职高招生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为职高招生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四川省职高招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四川省职业教育中心
各州、市、县教育考试院、职业教育中心
各类学校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