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教师副高职称公示_广元正高级教师

分类: 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4-07 17:34 浏览:88

四川广元教师副高职称公示

尊敬的各位和社会各界人士:

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四川广元市朝天区教育科技局推荐的申报副高职称的优秀教师名单公示如下:

一、申报岗位及人数

四川广元教师副高职称公示_广元正高级教师

1. 小学教育(语文)岗位:1人

2. 小学教育(数学)岗位:1人

3. 小学教育(英语)岗位:1人

四川广元教师副高职称公示_广元正高级教师

4. 初中教育(语文)岗位:1人

5. 初中教育(数学)岗位:1人

6. 初中教育(英语)岗位:1人

四川广元教师副高职称公示_广元正高级教师

7. 高中教育(语文)岗位:1人

8. 高中教育(数学)岗位:1人

9. 高中教育(英语)岗位:1人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中小学中小学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取得显著成就;

2. 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学位,并在中小学中小学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取得显著成就;

3. 申报人应具有学士学位,并在中小学中小学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取得显著成就;

4. 申报人应具有中等专业学历,并在中小学中小学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取得显著成就。

三、评审程序

1. 申报人需提交个人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背景、科研成果、教学业绩、学术论文、荣誉奖励等;

2. 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的学校提交到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进行审核;

3. 申报单位将审核结果报市教育科技局,市教育科技局进行评审;

4.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程序,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5. 评审报告经市教育科技局批准后,申报人即可取得副高职称。

四、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7日。

五、其他事项

1. 所有申报材料需由申报人所在学校提供,不得由申报人自行收集;

2. 所有申报材料需按照评审要求进行排版,并提供清晰的扫描件;

3. 如有举报或疑问,请于公示期间向市教育科技局反映,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特此公示。

四川广元市朝天区教育科技局

2023年2月10日